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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一篇试用期工作总结

标题:试用期工作总结 正文: 转眼间,我已在用友移动工作三个月了,回首三月的光阴,总结如下: 一、对行业的认识加深 1.     手机互联网和移动商务的关系,如同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关系,有时候是交集,有时候是子集,有时候甚至可以是两个泾渭分明的领域。关键是,看如何为我所用。 2.     从战略层面上来说,这个行业做起来远没有那么容易,大环境上,3G迟迟不上线、电信业的割据网络、加上层层政策限制,令在这个领域里打拼的公司们举步维艰。在一个平台商可以涉足业务的领域里,行业发展的软环境和硬环境都非常恶劣。 3.     从执行层面上来讲,这个行业至少需要互联网行业和通信行业两个行业的深度融合,而不是简单的搬移。经接触,发现这两个行业人的sense有很多根本的不同:做通信的比较保守和严谨,做互联网的比较发散和张扬,两拨人坐在一起聊商务应用都难,何况是一起做事情。 4.     但关键是,从方向性上来说,这个方向一定一定是对的,这必须是以后的朝阳行业,目前的现状,就像98年的拨号互联网,资费、带宽和内容的限制林林总总,但10年后,一个新的行业将崛起。很幸运的,我身处这个行业之中,所以一定要抓住这个难得的机遇,奋力拼搏。 二、对职业的认识更加透彻 1.     做实事。除了自己,你谁都骗不了——这是一句朋友IM软件上的签名,经过反复品读,觉得颇有道理。我想,在职也化的过程中,做实事是一种基本的态度,同时也是最重要的职业素养。实际的事情做多了,才能够真正领悟其中的道理或猫腻,最终认清行业的本质。 2.     积累势。金山的王峰说,成大事无非是实与势,要多做实事,从而累势,势力到了一定程度,你便能调动更多的资源,成大事。这句话我非常的认同,认为他说出了职业化的本质:其实职业化中最重要的不是职场的着装、礼仪等边角料的东西,而是一个由实到势的过程。 3.     KPI。在之前的工作经历中,从来没有对KPI有如此深刻的印象,因为那个时候制定的KPI,一般都是基于之前的经验和对之后发展的科学预期,相对来说,成熟的行业,其在KPI上的要求一般都在可控的范围内:如果按照计划发展,完成KPI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在一个新兴的行业中,没有每个公司都是摸着石头过河,这个行业中,即便是再大再完备的企业,都多少会聚友一些创业公司的气质: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和行业环境进行快速反应与调整;当然还有试错。那么,很多的KPI算下来,会和原先的预期有偏差就无法避免了。但是,无论如何KPI都要完成,排除万难,职业的去将事情执行下去,这才是我应该做的。同样,完成KPI的这个过程,令我受益匪浅,是我职业生涯中浓重的一笔。 一直以来,手机上电子商务的普及,是我个人的一个理想。令人振奋与欣慰的是,基于用友移动这个一流的大平台,我现在身处这个行业之中。经过三个月的工作,用友移动带给了我太多太多,其中有酸楚、有痛苦、有压力、也有委屈,但我仍然固执的认为吃亏是福,反过来想,我得到的收获,远比我付出的多得多。感恩的同时,我希望在日后的工作中自己能够扭转这个局面:让我的贡献远远的大于所得,为公司、为理想而尽情燃烧。 [ 阅读全文]

BLOG是个引子

我在之间的一篇文章中提到了阅读习惯的改变,当时我是这么说的: 有关阅读,我主要关注纸质和网络两个方面。在纸质信息载体中,书籍算是我比较厚待的文本了,“阅读”和“精读”这两个词是我对待它的方式;而网络,我则用 类似“冲浪”和“浏览”这样的动词进行诠释。不过那是以前的事情,随着blog的普及,我惊奇地发现阅读习惯竟在改变:我开始用“阅读”这个本用于书籍的 词来吸收网络上面的内容了。刚开始的时候可能是一些笑话、段子、趣闻和新奇的网络应用之类的东东,后来就开始看一些专业性的文章,而到了现在,我发现即使 是一篇琐事,我也会比较通顺的看下来了。 上篇文儿虽是那么说,可细想起来,其实我只是部分的改变了我的网络阅读习惯,对于一些类似于门户的传统站点,我的冲浪技巧(而非阅读)还是持续提升:读图为主,并且这种跳跃式阅读的能力正在慢慢提高--首先习惯性的过滤了广告,然后很敏捷的浏览重要链接的标题,最后精确省力的浏览其中关键的部分内容。但是,这部分的阅读,正在越来越少的占据我的阅读时间,其产生的附加价值--比如“阅读快感”、“内容共鸣而达成的一系列社会性举动”等--也越来越少,大部分的时候,这些东西就像每天看到的广告一样,很难在脑海中产生持续的印象。 海量的信息对于用户来讲是无价值的, 这在互联网行业尤为突出。这些海量的信息,相对于众多blogger所产生的微内容来说,显然我这样的人对于后者的会偏爱有加,而这种对于微内容的关注和对于传统网络信息来源的逐渐漠视,也许代表了一个迅速膨胀的读者群体--这些人的阅读习惯的正在发生微妙却伟大变化。 这一切的起因似乎不再重要:是先有了BLOGGER的影响才使我的阅读习惯发生改变,还是网民们的阅读习惯普遍改变之后,BLOGGER们才应运而生的。现实是:BLOGGER和阅读习惯应该是相互促进的,并且众多的、多元的“BLOGGER们”造就了更加众多的、多元的“阅读习惯们”、“兴趣爱好们”和“潜在需求们”。 有人说,中国的网民决定了web2.0的失败,而我看到的是上述种种的改变,所带来的种种新鲜的、有趣的、有效的、细分的功能、体验、传播和市场。或许,BLOG这种相对简单的WEB2.0应用并不能帮创业者和投资商们赚到钱,但是BLOG这种更加趋近于“读人”传播方式在改变网民阅读习惯的同时,将会: 慢慢的debug(修正)整个互联网的内容比重和思想传播方式。减少中文互联网环境中娱乐的比重,加强其在教、科、文、灾难预警以及社会性等方面的价值。也许到了那个时候,中国的网吧就不在被定性为“娱乐性经营场所”了,而成为一种内容管理软件、一个SNS软件或是一个开放的协作体系,甚至成为一种政治。 引发新的商机。BLOG带给个人的最大价值就在于其没有商业价值,老徐半亿流量的BLOG没有直接为其挣到一分钱,但是最近老徐片约、代言、出书等为其带来的现金却有不少是和其BLOG有关的吧。那么,BLOG对于互联网市场来说或许也是一种引子,当BLOG真正的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的时候,定会有种高商业价值的服务浮出水面。 BTW,我还惊奇的发现自己读书的习惯也有些变化,很多的书籍被我像浏览门户那样去快速的过滤掉了。这种习惯在逛书店的时候尤为突出,我想可能是因为“在中国的出版审批制度下竟然也会有各种鱼龙混杂的书籍登场”的书籍环境有关吧。面对繁荣与聒噪并存的图书市场,对于优质读物的挖掘是否是新的商机呢?豆瓣是一个很好的尝试,但是总是觉得还不够好。 [ 阅读全文]

读博读人,Blog所带来的个人品牌

刚刚读到了两篇post:“伦敦印象,人物篇”和“到底要不要开灯???”。它们的作者张峥和一天下都在我的订阅之中,虽然一个已经是比较熟悉的朋友,而另外的一个却未曾谋面,并且,他俩的圈层不同、所处环境不同、人生阶段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除此之外,恐怕也就是生活在同一个星球上,并且在相似时间写下了风格和内容不同的两篇同属于“琐事”类型的post吧。哦,还有一点相同就是:他们的这些琐事通过BLOG让我读到了,我是他们共同的读者。我不明白我为什么能那么顺利的读下来,现在不是读图时代了么,为什么文字却还吸引着我。边写边想吧: 有关阅读,我主要关注纸质和网络两个方面。在纸质信息载体中,书籍算是我比较厚待的文本了,“阅读”和“精读”这两个词是我对待它的方式;而网络,我则用类似“冲浪”和“浏览”这样的动词进行诠释。不过那是以前的事情,随着blog的普及,我惊奇地发现阅读习惯竟在改变:我开始用“阅读”这个本用于书籍的词来吸收网络上面的内容了。刚开始的时候可能是一些笑话、段子、趣闻和新奇的网络应用之类的东东,后来就开始看一些专业性的文章,而到了现在,我发现即使是一篇琐事,我也会比较通顺的看下来了。我想这除了阅读速度和吸收能力的提高,应该还有一些别的原因,或许这个blogger是我的朋友,或许这个blogger是我的老师,或许我只是对这个blogger感兴趣。我发现,我对于内容的兴趣逐渐迁移到人的身上,甚至对于有些blogger已经开始崇拜了。 从远古的图腾到现代的摇滚明星,每个人的本性中或多或少的存在着偶像情结,而这种情结在信仰稀缺的中国似乎更加重要。我就很容易去崇拜谁,经常在blog里提到的老詹就是一个。这个偶像和以往的有很多不同,他是一位平民偶像,除了知识渊博和长得年轻之外似乎我大家没有什么大的不同(其实很多娱乐明星与大众也没什么不同,他们只是被商业包装席卷了一通而已),但是通过blog我发现到了他的高深之处,分享了他的理念并学到了知识。理念和知识的获取,使我崇拜他,光就这一点来说有点类似于当年看漫画,从对于《七龙珠》《阿拉蕾》的喜爱逐渐变成了看到鸟山明的东西就去看一下的喜欢,以至于他的短篇集、插画和他作设定的电子游戏《DQ》系列的的主人公和怪物们,我都非常的喜欢,用现在比较流行的词说,我当年是鸟山明的粉丝。 我现在又成了老詹的粉丝,并且,这种粉丝的感觉仿佛更加贴切,即是说,我在读那些专业性文儿的同时,竟然也分享到了他生活中的快乐。比如这家伙竟然喜欢听京剧,比如他会拍一些照片出来显摆一下,还有他是个总提赚钱却想作个懒汉的人。我的感觉是:是好是坏就是他了,这样来得更加真实,至少,这比把一首歌放到网上供人下载,或者作一个商业网站要好多了,这就是BLOG的价值。读博读人,blog所带来的不是硬性广告或者软性文章所带来的广告效应,而是一种真诚所直接引发的个人品牌的提升。 BLOG所分享的知识,引发思维共鸣,金不换;BLOG所分享的快乐,平静而实在,金不换;BLOG所带来的个人品牌价值的提升,金不换。 BWT,其实这种偶像另一个显着不同就是,你会把他作为偶像的同时,由于他其实离你很近,或许你会把他当作朋友一样去对待,并且由于类似”有那么一点崇拜你“这样的原因,而对这个朋友心存敬意,从而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关系。关于这方面的想法,会主要偏重于SNS和交友礼义方面的内容,在近以后的POST中将陆续提到。 [ 阅读全文]

整合--有效协作的一般方法

这篇post是我之前卸的“何为整合”的派生作品,那个时候真的是很忙,只是将当时的想法作了一个简单的纪录,回顾的时候发现相当粗陋,故重新演绎如下: 协作的方法有从利益分配角度看可以分为三种:支配、妥协与整合。 一般情况下,初出茅庐的几个人,一起去干一件事(作项目)的初期,往往大家会就一些问题进行一些讨论,但是由于大家的性格、能力、所处地位、关注程度和临场表现等方面的差异化,几次讨论和实践过后,很容易造成大家会不自觉的选择支配和妥协这两种协作方式的一种。 也就是说,几轮交锋过后,在方向和道理越辩越明的同时,一些具有相关知识和经验的人往往作为意见和决策领袖,而另一些方向性和战略性较差但实践能力较强的人成为执行者。而关键的问题是,在这个时候容易出现一些不利于以后发展的工作氛围或者说协作方式:领袖们支配意见和行动而执行者们有不同意见却保留和妥协。这是一种极易出现的协作氛围,好处是决策和执行速度快,缺点却远远大于有限的优点,比如:决策风险大;员工与决策层黏性低;协作机构或团队创新能力差、内力不足等等。 从利益最大化的角度看上述缺陷更加一目了然:支配和妥协是两种无法形成利益的最大化的协作方式。支配只能满足一方的利益,而妥协又恰恰造成了各方利益的损害。所以需要一种更好的方式、态度与氛围进行合作才能够适应日后的竞争。 整合是一种好的方法。它是一种使协作各方利益最大化的协作方式,理论上,这种协作方式是以不损害各方的利益为基础的。基于这一点,整合这种方式就区别于支配和妥协,成为了一种极为优化的协作行为准则。在协作过程中,协作的各方要时刻的注意是不是维护了各方的利益,充分的实现了整合。 说的这里突然感觉有些缺乏实践的空谈的感觉,实际上我这篇文儿的目的也只是抛块砖而已,有关整合的观点可以看看郎咸平教授的《整合》一书,有理论有事实的,推荐精读--虽然我还没读完吧,咳咳,至少前三章不错。 [ 阅读全文]

Blogbus 之 天下乌鸦一般黑

对于我上次的留言,横戈回复说: 我没有说bus的好话——bus什么都没做,只是打桩子而已。 如果有比BlogBus更好的BSP,选择的权利在用户自己。 但我相信我们会做的更好! 从我之前的一些post中可以了解到,我是一个blogbus的用户兼支持者,对于bus的低调和敢于创新,我坚决支持,并且经常会推荐我身边的人在bus安家。正因如此,对于bus给用户提供服务的质量,我更是关注有加。 或许因为bus总部在上海而我在北京,或者bus的blog程序和服务器对于如此庞大的用户群的支持有些吃力,总之,bus的问题总是围绕着“bus很慢,bus的后台很慢,bus的日志发布很慢,bus的网志显示很慢,或者服务器当机”这样的问题,最终,我终于无法忍受,决定搬出bus。而这个搬出的过程却给我添了不少堵。 由于开始的时候就知道,BUS有搬家的功能,再没有试过搬入和搬出的情况下,就直接联系了小G,购买了空间。很快,空间好了,WP也架设上了,万事具备就差搬家的时候问题出来了:blogbus那个所谓搬家的服务,根本不提供搬出功能,搬家所输出的格式只能够作为blogbus的备份之用,就像herock说的一样,真是天下乌鸦一般黑啊,好在坚信那里有压迫哪里有反抗的他,提供了一个冰古写的搬家工具,不懂汇编的我在 小G 和 Yskin 等朋友帮助下,顺利搬家。 这个极不完美的“顺利”搬家的过程如下:我用北京网通的ADSL,经过数十次的下载那个BUS备份程序之后,才得到正确的完整备份xml档,然后我发给小 G进行转换,最终得到了一个,去掉了所有评论,并且把所有的tag都变成了分类的导入结果,在我手动的一个一个的删除那些分类之后(小G为了我们空间的事 情快累死了,实在不忍心在麻烦他了),又有无数的文章需要重新分类的情况下,搬家工作算是基本完成,在这个痛苦的过程中,我清楚的认识到了横戈自己说的那句: 中国没有优秀的BSP。 [ 阅读全文]

Blogbus 之 从坚持到世故

今天读了横戈的这篇宣传稿,对于BLOGBUS这个国内最优秀的BSP之一,我对它的感情用爱恨交织来形容是再合适不过的了。于是我在这篇文章下面一篇追捧的留言下,作出了如下的回复: 我一直以为blogbus很好,现在看来,的确有点做作。 自己说了自己那么多好话,给用户的体验确是极差的: 慢!服务器当机!无法去掉广告!更恶心的是搬家服务没有搬出,这简直就是霸王条款,我搬出去的时候可费了大劲了,真不厚道。 爱至深,恨至切 实际上,搬家出来的我,对于横戈的东西没有多少兴趣,但是在看到我曾经的bsp“BLOGBUS”的字样后,我便点了进去细细的浏览了一番,期望 blogbus能作得更好,可是对于此文我唯一的感觉是:这文儿放对外是篇到位的软性广告,通过团队的发展历程,全面的教育大家blogbus是一个好的 BSP,虽然没有钱,但是有志气,选我们没错的;要是放在内部团队和blogbus的用户群中就是一篇很好的激励文章,这文儿会让blogbus的团队和 用户对bus更加有信心,从而团队发奋干下去,用户天天盼下去。按照最近流行的说法,如此的软文应该在开头标注”The following is a paid review.这是一篇付费的评论文章”。这样的横戈,依稀让我看到一些陈一舟的影子,貌似缺少了一些创业者的坚持,而多了一些对于资本的世故。 希望 blogbus 可以抵御住 The Green power 的诱惑,成为真正一个特立独行的中文bsp品牌,再活50年。 [ 阅读全文]

即须即装的制度建设机制

今天在ZOLA那里看到了这样的一个故事: 大意是有个小伙子进高级酒店不会用卫生间的设备,房间太高级了,卫生间里有两个马桶,一个大的是方便用的,另一个小的是洗屁股用的。小伙子不会使用马桶, 结果他拉屎到那个洗屁股的马桶里了,他的屎是又干又硬的,用水冲又冲不走,还让香格里拉洒店的工作人员知道,最后小伙子用瓦刀把屎剁碎才把屎冲走。最后, 美国香格里拉总部也知道了此事,然后公布了一个管理文件来避免这种事再次发生,内容是:”视客人素质,服务生自己判断,要尽量婉转提醒房客注意马桶的使用 方法”,香格里拉的内部规定是以事件主人公的名字命名的,所以被称为”The rule of Mr. Xu’s remind”---”许氏提醒规定“。 由此想到我在以前的写过的一篇有关外企管理的文章中说到: 不可否认老外的制度很专业,很厚重:几乎每个来到我国的外企基本都会有厚如词典的管理法案。你的任何行为都会在其中找到合适的处理方式。 但是,无论多么专业的严谨的管理法案,在长期反复的企业经营实践中,都会有百密一疏的时候。这个时候就要考验企业的制度建设机制了。在上面提到的那个故事中,我大致了解到香格里拉的制度建设机制中的新制度提交于命名机制的基本流程: 出事=>以企业行为规范(BI)为底线(服务生到了门口前要先整理表情)进行 解决=>将事件在公司内部通报=>由理事会研究给出制度化的解决方案=>猜测还会有一个由实验、调查、论证组成的复议阶段(原文中说是 经过两个月才出来的新规则,期间或许作了上述工作)=>审核通过以事件主人公名字命名该项新的制度条款并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推广 香格里拉的这个搞笑的例子告诉我们:制度化应该随需求的变化进行变化,“即须即装”的制度建设机制是一个企业制度健全的一部分。 [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