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ZOLA那里看到了这样的一个故事:
大意是有个小伙子进高级酒店不会用卫生间的设备,房间太高级了,卫生间里有两个马桶,一个大的是方便用的,另一个小的是洗屁股用的。小伙子不会使用马桶, 结果他拉屎到那个洗屁股的马桶里了,他的屎是又干又硬的,用水冲又冲不走,还让香格里拉洒店的工作人员知道,最后小伙子用瓦刀把屎剁碎才把屎冲走。最后, 美国香格里拉总部也知道了此事,然后公布了一个管理文件来避免这种事再次发生,内容是:”视客人素质,服务生自己判断,要尽量婉转提醒房客注意马桶的使用 方法”,香格里拉的内部规定是以事件主人公的名字命名的,所以被称为”The rule of Mr. Xu’s remind”---”许氏提醒规定“。
由此想到我在以前的写过的一篇有关外企管理的文章中说到:
不可否认老外的制度很专业,很厚重:几乎每个来到我国的外企基本都会有厚如词典的管理法案。你的任何行为都会在其中找到合适的处理方式。
但是,无论多么专业的严谨的管理法案,在长期反复的企业经营实践中,都会有百密一疏的时候。这个时候就要考验企业的制度建设机制了。在上面提到的那个故事中,我大致了解到香格里拉的制度建设机制中的新制度提交于命名机制的基本流程:
出事=>以企业行为规范(BI)为底线(服务生到了门口前要先整理表情)进行 解决=>将事件在公司内部通报=>由理事会研究给出制度化的解决方案=>猜测还会有一个由实验、调查、论证组成的复议阶段(原文中说是 经过两个月才出来的新规则,期间或许作了上述工作)=>审核通过以事件主人公名字命名该项新的制度条款并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推广
香格里拉的这个搞笑的例子告诉我们:制度化应该随需求的变化进行变化,“即须即装”的制度建设机制是一个企业制度健全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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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的完善是一个过程,当然需要不断的添枝加叶。:)
[回复] 2006.11.13 13:56
是的,所以一种“完善机制的机制”是重要。:)
[回复] 2006.11.13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