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在这里看到这则新闻:
人民网讯 2006年1月1日,山东枣庄市某黄金路段一商家开业,使出怪招——让5个裸露的性感女郎肢体招展,不时做出诱惑刺激的动作,现场相当搞笑!“艳舞”稍停,主持人唱开了“拿手戏”,8名被救助的贫困学生被请到了舞台上,每人受助了一辆自行车。过后“艳舞”继续表演,场面更为火火爆,围观者爆满。(高启民)
新闻事件的是非不用我多讲,观者自明。不过,假如我从那里经过的话,我也会过去看的,身为中国人,大家都感兴趣的东西如果不去从众一下,哪里对得起我的国籍阿。我去捧场,商家的目的达到了,皆大欢喜。
在这篇BLOG的tags里面,我首先标注了“中国特色”这个标签,原因不是那些艳舞女郎--这个老外比我们搞的专业--而在于与艳舞女郎同等地位的贫困儿童们。先不说他们是不是真的贫困,也不论他们是否真的得到了一辆自行车,单就这种同台双赢的做法,就颇具胆量与创意,让我不得不佩服商家这种“拿销售人员(女郎和儿童)、潜在消费者(台下这帮人)、和商家自己统统当猴耍”的营销方式。讲了半天,中国特色体现在我们(潜在消费者)这边就是:
人家问我是不是看腿呢,我说:朋友我这是在关注公益事业啊,一会有小孩领车。然后大家会心一笑,相安无事。
PS:女郎们挣钱也不容易,看着都冷。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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